丁同意,男,回族, 195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沁阳市人大代表、市汽车货运公司董事长。在“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中,丁同意同志积极响应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号召,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投身“四个沁阳”建设。
作为连续三届当选的沁阳市人大代表,他常说:“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应当服务于人民。”每次参加人代会之前,他都根据要求,有目的地深入农村、企业、市直部门,走访群众,调查了解情况,为出席会议、审议发言做好准备。十多年来,他提出的意见和建议50多条,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全部都得到了解决。在今年的代表主题活动中,他经常深入选区,宣传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通过实地走访、接待选民等方式,及时掌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认真回答咨询,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积极履行一名人大代表的职责。
日前,在走访群众时,他了解到板桥街入口处路面坑坑洼洼,街道旁的排水沟,淤泥已经积满,一到天热,臭气熏天、蚊蝇到处乱飞,给附近居民住行带来了很多不便,群众“怨声载道”。了解情况后,他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人力物力,并带头拿出5000元,对街道旁的排水沟进行清淤,入口处进行水泥硬化,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作为企业家,丁同意事事处处按规章制度办事,他领办的企业按时缴纳国家的各项税收和规费,连续15年进入沁阳市纳税50强。同时,他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按时足额给职工上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安排下岗职工和其他人员100余名。他还十分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连续多年每年捐资2万元资助困难大学生,在“爱心一日捐”、“捐资助教”等活动中都踊跃捐款。
“在下步工作中,我要办好企业,依法诚信纳税,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为四个沁阳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丁同意说。(田康、陈宝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