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边疆 仝伟平
在全市“人民满意十佳检察官”名单中,她是唯一的女性;在温县检察院反贪局里,她也是唯一的女性。她就是程宏,温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兼技术科科长,2007年至今,她参与办理贪污贿赂案件100余件,其中立案80余件,查处科级干部10人,协助市纪委、市检察院查办县级干部5人、厅级干部1人,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获得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市政法系统公正廉洁执法先进个人、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1988年,程宏从省司法学校毕业,分配到温县检察院工作。上班不久,她感到要想做好基层检察工作,仅靠在学校学到的法律知识是不够的。于是,她一边通过书本钻研法理、学习法条、研读案例;一边以老干警为师,学习办案技巧,提高业务水平。2003年5月,程宏被任命为温县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法制宣传、信息采编、文秘等工作。在这个全新的岗位上,程宏迅速进入角色,先后有多篇文章在《检察日报》《法制日报》《中州检察》等报刊上发表,每年有100余篇调研材料、信息被上级机关采用或转发。
出色的工作成绩和较强的适应能力,使程宏勇于接受新的挑战。2007年2月,她被任命为温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角色变了,也意味着她要学会新的本领,扎实掌握审讯技巧和查账技术。为此,她利用工作之余,自学了会计知识,通读了大量心理学书籍,很快就成为反贪工作的行家里手。
程宏对照焦作市检察院下发及本院制定的反贪工作目标,查漏补缺,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反贪工作细则,使办案工作有章可循,增强了办案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多年来,她以身作则,从案件的初查、立案到结案,坚持和干警一起奋战在反贪第一线。尤其在办理重大复杂案件时,她总是亲自制订侦查方案,仔细推敲每一处细节,在干警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2011年,焦作市检察院指定温县检察院办理市群英水库管理处职务犯罪案件,程宏担任案件的主要负责人。经审查该单位财务账目,她发现了两名财务人员涉嫌挪用公款400万元的犯罪事实。虽然案件有了进展,但如果不能确定这400万元资金的去向,检察机关就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这两个人的犯罪事实。这时,办案人员摸查到一个重要线索,发现一名犯罪嫌疑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出现。此时案件已接近公开化,程宏担心犯罪嫌疑人串供,也担心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就主动向院领导请示,要求带队赶赴石嘴山市。此时,程宏的父亲患重病已住院一个多月,医院下了好几次病危通知书,院领导和同事们都劝她去医院看看。作为案件的主办人,程宏非常熟悉案情,她担心关键时刻如果换其他人,会耽误调查取证的时间。她婉拒了大家的好意,立即带领办案人员赶赴石嘴山市。经过16个小时长途跋涉,程宏一行次日4时到达目的地,并立即投入工作。仅凭掌握的一个手机号码,程宏和同事们只用了3个多小时就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经核实身份后,他们一刻不停,随即带着犯罪嫌疑人返回温县。取得重大突破后,程宏和同事们很快查清了案件,及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令程宏抱憾终身的是,她的父亲在她往返于两地紧张办案的时候,永远离开了她。
在程宏办公室的墙上,记者看到“刚健有为”这4个醒目的大字,柔中带刚,也许正是她工作的写照。①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