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乔伟)县财政局把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促进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主要任务,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障和推进再就业工作顺利开展。
该局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再就业资金投入。根据全县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在预算中优先安排就业资金,并按要求及时拨付,确保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三年来累计拨付再就业资金2542万元,基本保证了全县再就业工作需要。该局落实再就业帮扶政策,提高“4050”人员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从今年7月起公益性岗位补贴由过去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550元,社会保险补贴由过去的每人每月391元提高到528元;对191名灵活就业人员,按政策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该局积极拨付培训经费,搞好城乡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三年帮助12696人通过培训实现再就业。
该局积极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拨付321万元资金,购置了教练车、数控车床、刨床、电气焊等教学实验设备;积极协调筹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支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困难群体使用小额担保贷款,帮助其就业创业,2012年小额担保贷款超过1亿元。
该局不断加强再就业资金监督管理,建立再就业资金监督举报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就业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的各项政策,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深入基层,走访下岗失业人员,了解就业资金的去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求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再就业专项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