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年初以来,博爱县人民法院在日常执行工作中,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探索执行和解方法,以和解促执行、以执行促和解,收到了良好效果。
采取全程跟踪和解法。该院对执行案件实行全程跟踪和解,执行法官根据案件繁简程度,初步确定执行思路,把和解工作贯彻始终。
采取案例引导法。该院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用身边的因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被判刑的典型案件,对其宣讲法律、释明拒不履行的后果,警示其主动与申请人协商履行义务。
采取融入亲情和解法。在执行和解过程中,该院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并针对当事人系亲情关系的,巧妙邀请双方当事人都信服的一个亲属参与和解,以判决为依据,以亲情为溶点解决问题。
采取放水养鱼和解法。该院对确属暂时缺乏履行能力而又想积极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暂缓执行、分期执行的方法,创造一个连续执行的良性环境。
截至目前,该院已执行和解案件230件,做到了案结事了。 (李在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