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建设) 近日,温县公安局打掉一个涉案价值10余万元的特大盗窃团伙,侦破入室盗窃、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5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近期,温县城区及周边连续发生入室盗窃、盗窃电动自行车案。7月下旬,温县公安局温泉镇派出所指导员杨双杰在辖区某村走访中,获悉村民郑某峰曾卖给县城申某一辆电动自行车。杨双杰与该所副所长刘东升随即找到申某晓以利害,申某承认以前以300元的价格购买郑某峰一辆八九成新的电动自行车。后经调查,郑某峰曾于2007年因盗窃罪被处有期徒刑10个月,其盗窃电动自行车的作案嫌疑进一步增大。
向所长杨秋中汇报后,杨双杰、刘东升等经过秘密调查、周密布控,很快在县城一家网吧内将郑某峰抓获。在事实面前,郑某峰供认该车系几年前在温县祥云镇南贾村路边所盗。但在进一步查证失主的过程中,案件搁浅了,因为民警在南贾村多方查找,均无失主认领该车。最后因证据不足,郑某峰被暂时释放回家。
事隔三天,民警得到一重要线索,郑某峰前不久在本村与几个牌友赌博时,曾拿出一对黄金耳钉送给本村的郑某攀摆阔。郑某峰再次露出了狐狸尾巴。
杨秋中等决定从这对黄金耳钉入手,马上传讯郑某攀。郑某攀试探性地供认了一年多前郑某峰曾以300元的价格卖给其一辆电动自行车的事实。
经过几天的工作,民警进一步掌握了郑某峰大量的犯罪证据。郑某峰再次被传唤到派出所,很快缴械投降,一口气供述了其曾多次盗窃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但当民警提到黄金耳钉时,他又遮遮掩掩,再不肯招供一句。
在扎实的证据面前,郑某峰的精神防线彻底崩溃,又一口气供述了自2007年以来其伙同郑某攀等人入室盗窃上百次,之后伙同本村的郑某军、牛某等人多次盗窃电动自行车等物品的犯罪事实。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