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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8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向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者说“不”
我市即日起开展专项治理 发现问题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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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杜玲)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省统一安排,从即日起至11月10日,我市决定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常委会、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类财政供养事业单位中的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治理。

  据了解,“吃空饷”是指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等情况。为加强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管理,严明编制、财政、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堵塞资金支出漏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联合决定,在全市统一组织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

  此次重点治理的具体内容包括: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工作人员考上全日制学历教育脱产学习的;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已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的;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津补贴的;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由家属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市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有“吃空饷”问题或自查自纠不彻底、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情况,可通过来电来信方式举报。举报电话:(0391)3568562;通信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市政大厦1109房间市纪委效能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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