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杜玲)8月27日上午,我市举行公安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开班仪式,对172名经过院校培训后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人民警察进行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为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和市公务员局联合举办了此次初任培训班。培训从27日起至8月31日结束,培训内容包括公务员法律法规、警务技能、人民警察形象和礼仪、法制河南讲座、警示教育等。
据悉,此次培训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认真组织培训结业考试,考勤情况和考核成绩将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试用期考核和任职定级的依据。对初任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试用期满后,不进行任职定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