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宣伯)2013年7月26日,某化学公司向中站区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执行与四川省某化学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四川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600多万元。8月15日,该院执行局3名干警前往四川。经过执行干警的走访调查和不懈努力,最终成功冻结了该公司在四川乐山、绵竹等地的债权。四川公司的企业负责人得知消息后,主动与该院执行局联系,并归还了欠款。9月2日,该院执行干警从四川返回,将600余万元欠款交到申请执行的某化学公司企业负责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