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许建军、廉玉光)为不劳而获,一男子分饰两种角色,以买设备、介绍项目为由进行诈骗。近日,山阳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葛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1年8月的一天,葛某在网上看到一家做污水处理生意的公司欲售污水处理设备,就买了两张电话卡,其中一张郑州卡,一张焦作卡。然后其一人分饰两个角色——设计院工程师和某大学后勤部领导。他先以设计院工程师身份用郑州的卡给污水处理公司负责人打电话,说某大学需要购买污水处理设备,让公司负责人与该大学后勤部领导联系。然后,他又以该大学后勤部领导身份用焦作的卡与公司负责人打电话,索要好处费5000元。等钱到手后,葛某将两张电话卡丢弃跑回老家躲藏。葛某通过这种方式,又于2012年两次以买垃圾中转站设备和介绍项目为由,骗取另外两家公司好处费共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葛某当庭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葛某当庭自愿认罪,且已将赃款全部退赔被害人,悔罪态度较好,判处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
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