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言) 经企业申报、县市区科技局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市科技局新认定焦作市大明创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焦作飞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焦作市润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焦作市高新技术企业。至此,我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达45家。
按照《焦作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被认定为焦作市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其科技项目符合焦作市规定申报条件的优先予以立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