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付凯明 刘 佳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想要旅游的抓紧时间了,低价游上演最后的疯狂。国庆节以后,旅游价格就要飙升了。”该帖子一出,立刻引起网友们热议。
原来,10月1日将正式实施的新《旅游法》,推出了一纸“限购令”,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这就意味着国庆节后部分旅游线路价格要走高。那么,我市的旅游市场近况如何?网友们担心的涨价是否属实?涨幅又有多少呢?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记者调查:价格上涨成定局
在塔南路一家旅行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的旅行社基本上是以低团价吸引游客,然后配上适当的购物点、自费景点或是人头返利等来弥补整体团费的不足。新《旅游法》实施后,旅行社没有了购物点,也没有了自费景点,就只能提高团费,线路涨价是必然的,个别线路甚至会涨一到两倍。”
9月4日,在解放路一家旅行社,虽然澳新线、欧洲线,包括美洲线都已报名结束,但前来咨询和要求增加名额的消费者却有增无减。“新《旅游法》要求,10月1日后的旅行线路,必须取消所有购物场所和一切另付费项目,那么报团费势必上调。”该旅行社负责人说。
“以后低价长线游是不可能了。”一家旅行社工作人员说,“现在2700元左右就能够去海南三亚五日游,但是国庆节后,这个价钱至少要翻倍,毕竟来往的机票价格就要2000多元。”
记者又咨询了另外一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据其介绍,并不是所有线路团费都会疯涨,就拿咱焦作本地来说,外地游客来焦作的旅游成本变化不大,因为我们本来就不依靠购物游。
记者随后采访了多家旅行社,价格上调的说法得到了印证。如一家旅行社,新马泰线路9月10日前成行的报价(成本)是4680元,但是国庆节后的报价却飙升到了1万多元,价格涨了两倍多。还有部分旅行社不愿明确十一后返团的出行价格,但是都声称上涨已成定局,具体价格大概9月中旬能够出来。
市民纷纷选择十一前出游
记者走访了我市几家旅行社后发现,市民在随团旅游时,首先关心的是价格,至于购物点或是自费项目,则没有人太过关心。
在新起点旅行社门口,记者见到了王女士。“本来准备国庆节放假带老人去苏州、杭州旅游,可是转了好几家旅行社,都没有给出具体价格,只是说会涨价,就是没有购物点了。”王女士告诉记者,“带老人出去,有无购物点并没多大影响,倒是希望报团价格可以低点。”
与王女士一样,近日不少有出游打算的市民都调整了自己的出行计划,纷纷将出行时间提前,赶在10月1日前返团,搭乘最后一趟没有涨价的“末班车”。由此产生的连锁反应是,旅行社的生意空前火爆,尤其是中南亚游、欧洲游更是受人追捧。
佳和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最近半个多月,我们的工作人员几乎没休息过,上门咨询、签单的游客比往年同期甚至高出一倍。虽然累了点,但是确实给我们带来了颇丰的收入。”
专家解读:途中遇“宰” 有法可依
新《旅游法》出台之后,会给游客带来什么好处?能够让游客得到什么保障?“新《旅游法》的制定与实施是为了更好、更全面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涨价并非其目的。”河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专业的一位教授分析,“新法主要针对的是假借旅游之名,实质上带领出行者进店购物和利用自费项目谋取利益的行为。”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新《旅游法》的实施,游客将告别“被购物”时代。拿香港举例,一些香港游在招徕顾客的时候可能会打出“零团费”的噱头,但是真的到了香港后发现,游客购物的时间基本上和游玩的时间各占了一半。
“《旅游法》施行后,虽然会抬高旅游的成本价格,但是游客会享受到更好的服务。”新起点旅行社王经理说,“《旅游法》对旅行社的要求更高也更具体了,比如对导游就提出了要求,如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另外,《旅游法》还明确规定,在旅行社严重违约侵犯旅游者权益的特定情况下,需支付旅游费用1~3倍的赔偿金。
“过去大多数人都是冲着低价出去旅游,如果价格提高,会对旅行社的生意有影响,这就对旅行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旅游市场将面临一次大的洗牌。”一位从事旅游工作多年的业内人士说。
【网友热议】
网友【小叮当】:我认为《旅游法》有助于净化旅游市场,让旅游变得更规范、更舒适,对于旅游业健康发展来说是好事,以后去哪都不怕被强制购物了。
网友【愤怒的小鸟】则表示了自己的担忧:导游靠什么赚钱?大部分是靠买东西得提成,以后跟团出去不购物了,导游的提成也没了,服务质量能好吗?
网友【大刀英雄】:毕竟新法还未实施,让我们拭目以待,希望新法能够更好地规范、净化旅游市场,让游客游得舒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