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小燕)2013年,市环保局被市纪检委列为防止利益冲突活动试点单位之一。该局积极拓宽工作思路,广泛学习调研,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市环保局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成立了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焦作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试点工作的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试点工作有章可循。试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即学习教育阶段、排查问题阶段、问题整改阶段、总结提高阶段。
防止利益冲突是一项新的工作,为开展好试点工作,该局召开了三个层面的座谈会,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一是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座谈会,就试点工作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和进行研讨;二是召开中层科长站长会议,研讨防止利益冲突方面的相关配套制度和制度落实的步骤、措施;三是召开全局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防止利益冲突的文件、规章和相关辅导材料,准确把握防止利益冲突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增强防控意识,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该局根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重点围绕环保行政审批、行政评审、环境执法、排污费收费、环境监测、资金项目分配、物资设备采购和干部人事管理八项权力,认真排查履职过程中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内容,通过自查申报、相互评议、社会监督、分组审核、分类实施、有序回避等方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