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 鹏
“这样的招投标会,不仅让村民放心,也给我们村两委干部一个清白,俺打心眼儿里喜欢这样的形式。”
昨日上午,在博爱县金城乡政府院内,刚刚开完本村一段400余米长的道路硬化工程招投标会的武阁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录,对参与旁听的记者说。
“这是俺村召开的第三次招投标会了,前两次也是修路工程,经过公开招投标,每项工程花多少钱、找哪个施工队干的,我们心里都一清二楚,村民们都喜欢这样的招投标会。”该村村民代表皇甫敬德说。
这场深受农村干部群众喜欢的招投标会,只是金城乡为加强“三资”管理,促进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对村级招投标工作进行规范而召开的100多场招投标会中的一场。
该乡规定,各个村组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尤其是在资产、资源处置等方面的事项,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并制定了详细规范的操作流程。
具体而言,各村的招投标工作首先要按照“4+2”工作法表决通过招投标方案,然后报乡招投标服务中心审批、存档备案,并组织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员及有关业务部门人员对招投标项目进行评估。评估并制作标书之后,在招标日一周前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在招标日当天,乡招投标服务中心组织纪检、财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工作人员召开投标会,全程录像存档,并协助中标方和发标方签订规范性合同及廉政合同,并将招标结果向社会公示,填写资源、资产、工程等情况登记表。
“自从实施招投标制度以来,因对‘三资’管理、村务公开透明等问题来乡里反映情况的现象基本没有了,我们可以投入更多的精力去抓经济发展了,招投标制度我们也很喜欢。”金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刘阳说。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