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银河置业有限公司因贷款需要,准备将本公司开发的位于修武县七贤大道588号银河城小区18B区9#、10#、11#、12#、13#、14#商铺共计6套,抵押给河南修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凡是购买以上房屋的购房户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办理预购商品房登记备案手续,逾期不办理备案手续的,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将办理有关抵押手续。
特此公告!
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
焦作市银河置业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