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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矛盾纠纷的“沁阳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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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矛盾纠纷的“沁阳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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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通讯员 张建忠 宋 鹏

  近年来,沁阳市法院针对审判工作中引发的信访、行政争议、社会矛盾等诸多问题,树立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理念,不断探索化解各类纠纷的新举措、新办法,解决了大量信访难题和矛盾纠纷,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下访大篷车”破解信访难题

  “老张头,快出来,‘下访大篷车’又来咱村了,你上次没赶上,这次可要找法官说说你家的事。”“法官,我要向你们反映一下我家的问题,看能不能解决?”“大爷您别急,慢慢说。”沁阳市崇义镇的张老汉因历史原因,因为所居住的房子长年与邻居发生纠纷,有关部门也多次到他家解决问题,但都没能彻底解决。8月5日,他向“下访大篷车”反映情况后,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过去反映问题一趟又一趟,都不见效,如今在家门口就能解决问题。”“下访大篷车”着实让72岁的张老汉很激动。

  针对涉法涉诉群众上访不断的实际情况,今年1月,沁阳市法院决心打一场信访稳定工作翻身仗,从有关庭室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队伍,统一乘坐“下访大篷车”,上门解决群众的急事、难事。“下访大篷车”每月定时到各乡镇、街道接访,在接访的前一天,通过广播和公告等形式告知群众接待单位、接待时间和地点。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由工作人员归纳整理,由信访部门督促相关部门限期解决。

  “下访大篷车”一出现,就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沁阳市紫陵镇王村有一块土地以前是砖场,部分群众后来进行了复耕。今年,乡里将这块土地作为集体土地划拨给某单位搞建设,引起群众不满。“下访大篷车”现场接待了有关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多方协调,使群众顺利地拿到了补偿款。截至目前,通过“下访大篷车”,该院20多起信访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公评公议化解行政争议

  今年春天,老郭因与邻居发生纠纷而打架,当地派出所分别对打架双方作出了罚款治安处罚。郭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对自己的处罚,并加重对第三人的处罚。7月28日开庭当天,法院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及乡村代表等担任评议员,组成案件审理评议小组,对郭某的案件进行评议。在评议员的协助下,法官抓住矛盾症结,从医疗费赔偿等问题入手,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赔偿数额确定后,公安机关撤销了对老郭的处罚,并对其邻居进行了批评教育,老郭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老郭之所以对处理结果满意,得益于该院建立的社会公平公议机制。该院规定,在案件公开审理前,向评议员发出邀请函,并向其介绍基本案情。开庭审理当日,邀请评议员到现场,听取诉辩双方的意见,充分了解案情。庭审结束后,评议员要对案件进行公开评议,发表看法,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书面意见提交法庭。法庭在之后的处理过程中,将会充分考虑评议员的意见。

  据该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院采取诉前协调、公评公议等制度,使审结的100余起行政诉讼案件近九成得以协调解决,并且没有发生一起信访上访案件。

  社会力量解决矛盾纠纷

  2013年6月底,原告徐某与被告李某、张某签订一份建房协议,二被告承建原告徐某两层房屋一座,共三间。协议履行期间,双方产生矛盾,最终导致正在建设的房屋停工。7月初,原告徐某向该院起诉,认为被告李某、张某单方终止协议,造成自己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8万余元,要求二被告共同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了解案情,该院第二中心法庭在立案前通知原、被告进行调解。通过与双方谈话,法官认为双方矛盾较深,而且判决不利于矛盾的解决。经过分析案情,法官建议原、被告双方到所在的村诉讼便民调解点进行调解。调解员刘福海先后三次到原、被告家进行走访,并结合基层群众、民调组织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使原、被告双方达成补充协议,徐某家的房子又开始施工了。

  为解决涉诉信访量居高不下的问题和案多人少的矛盾,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诉讼,该院在辖区329个行政村设立了诉讼便民调解点,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村内有威望的老党员和老干部担任诉讼联络员、调解员。截至目前,诉讼联络员共代收诉讼材料2178份,代拟诉状1179份,为群众提供诉讼咨询1.2万余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36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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