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一些地方购房需求集中释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出现快速增长,多地公积金出现缓贷、断贷现象。为解燃眉之急,多地公积金中心提高缴存上限,降低贷款上限,或采用“公转商”贴息贷款方式,将经审批同意的公积金贷款转由商业银行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在职工偿还贷款期限,因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产生的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逐月给借款人补贴,如北京、杭州、徐州等城市创新思路,以这种办法更好地解决职工正常购房贷款需求;或实行轮候制度,延缓公积金集中申请局面。
事实上,由于上半年房地产成交量的井喷,多地公积金贷款达历年最高水平,存贷比成非正常状态,而归集额增速却赶不上贷款增速,有的地方公积金甚至出现收支倒挂现象。如连云港上半年发放公积金贷款15.03亿元,而归集量只有13.49亿元。
正因为公积金资金来源单一,各地公积金中心不得不选择提高公积金缴存上限,降低贷款上限以归集更多资金。天津、大连、桂林、南京、南宁、北京等多地提高缴存上限,武汉甚至取消了已实行3年的公积金缴存“保低限高”政策。而在公积金缴存上限提高的同时,部分地区公积金可贷额度却在下降。
产生公积金贷款余额吃紧的原因,除了前期购房需求的集中释放,住房贷款需求集中增加,楼市调控趋严,商贷利率折扣减少,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公积金贷款外,还有相关部门对市场动态缺乏有效预估,没有作出针对性部署等,也加剧了部分地区公积金告急的现状。最主要的还是我国公积金初始设计中未考虑存贷机制问题,没有建立存贷比率、稳定有效的公积金保值增值投资渠道等机制,公积金超量发放,难以正常增值,存在“负福利”效应突出等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公积金告急,发放、审核程序趋严,时间拉长,降低了相关部门办事效率,也给急于购房者增添烦恼,公积金发放的不及时也让地产商不愿意卖房给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客户。
专家指出,公积金是低利率购房工具,4.5%的基准利率相当于商业贷款的7折左右,利率甚至低于银行保本理财或者3年期以上定存。所以,在市场升温的情况下,公积金使用量非常大。而利用公积金贷款后,大部分购房者还会支取公积金存款,导致公积金消耗严重。
有学者指出,未来应打破目前“低存低贷”的利率规则,实行“高存低贷”,即公积金存款利率高于银行存款利率,贷款利率要低于银行贷款利率。这样一来,低收入者即使不贷款也不会产生利息损失,同时也堵上了拿低收入者利息损失补偿高收入贷款者的漏洞。
虽然现阶段有公积金贷款红线控制,但是缓贷、断贷现象近年来频现,有频率增高之势。因此,在我国公积金运用率大幅度提高的背景下,为避免公积金贷款缓贷、断贷现象发生,我国应迅速建立良好的公积金存贷机制,控制存贷比例,加大对公积金风险的管理。
(据《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