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入秋以来,博爱县法院在审理和调解涉少数民族纠纷过程中,全体法官从维护民族和睦相处、同舟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愿望出发,进村入户,面对面、零距离地做好审判调解工作,受到了少数民族群众的一致好评。
博爱县是回汉两族聚居的地方,在西关村、大新庄村、狄林村、二仙庙村等居住着3万余名回族群众。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回汉两族的经济交往不断增加,一些纠纷也随之而来。为此,该院积极协调县、乡镇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参加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会,及时通报审理的涉及回汉两族各类纠纷的发生和解决的情况,取得共识。为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案发地,该院在全县少数民族村和20个周边汉族村都成立了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治安主任以及在群众中德高望重的村民、退休干部、阿訇等参加的矛盾纠纷调解小组,将涉及回汉两族纠纷的案件首先交给调解小组调解。为使少数民族纠纷在源头彻底解决,该院的3个基层中心法庭和民事审判部门都建立了联系阿訇制度,及时将一些纠纷调解的方式、方法和他们进行沟通,取得一致共识后再进行调解。与此同时,该院法官利用开庭调解纠纷的机会,同少数民族干部和村民交朋友、谈思想,及时了解一些纠纷发生的原因,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护民族团结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穆斯林同胞与各族群众和睦相处,互敬互爱。
(李在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