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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费事先没说好
李女士感觉很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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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0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搬家费事先没说好
李女士感觉很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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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许明霞)“衣柜拆装要加钱,玻璃制品要加钱,连电视机也因为搬运过重要加钱……”近日,市民李女士通过本报热线反映自己乔迁新居时遭遇一家搬家公司随意加价,让她十分窝火。

  李女士说,几天前,她往太行路搬家,通过电话预约了一家搬家公司,对方表示一车就可以装完她家的物品,一车的费用为300元。让李女士没想到的是,搬家当日,工人进门看了一圈后,便告诉她很多东西需要额外收费。比如4门衣柜需要加收80元拆装费,床需要加收50元拆装费,电视机超重需要加收50元搬运费,鱼缸是玻璃制品需要加收100元搬运费。算来算去,搬家费竟涨成了580元。由于搬家公司没有提前告知额外的收费项目,也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李女士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搬家行业的法律法规,但商家有义务在提供服务之前告知消费者所有可能的隐性收费项目,并告知收费标准。金研律师事务所的郭卫群律师提醒说,为防止搬家公司任意加价,最好事先与搬家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以便日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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