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企业年检及个体工商户验照截止日期已过,仍有部分企业、个体工商户未按《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的规定申报年检、验照。我局已于2013年7月10日在《焦作日报》发布公告,责令未申报年检的企业及未验照的个体工商户在限期内接受年检、验照,至今仍有部分企业、个体工商户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验照,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验照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之有关规定,吊销其营业执照。
解放工商分局2012年度未年检企业及未验照个体工商户名单,请登录焦作市工商局网站(网址:http:// www.hajzaic.gov.cn)或到解放工商分局大门口公告栏(地址:焦作市解放区新园路3号)查询。
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解放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