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四城区推荐人数不超过4人。市直单位的人选,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征求其所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报本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确定后上报人选名单及材料。有主管委局的市管企事业单位统一由主管委局负责审核上报,无主管委局的可直接上报。市直单位推荐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驻焦单位的人选,由本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确定后,由驻地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通知并转送有关材料。
现有市管专家的推荐,根据《焦作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实施办法》中“届期内,科研成果和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作为下届拔尖人才预选人员,直接参加公示”的规定,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委办局党组织要对现有市管专家进行考核,符合第九批市管专家选拔条件的要一并上报(占本单位名额),经批准可直接作为公示对象。考虑到市管专家的新老更替和专业分布,直接公示人员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现有市管专家总数的二分之一。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各单位务必于2013年10月31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市人才办。办公地点:市政大厦718房间;联系电话(传真):3568175;电子信箱:jzzzbrc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