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明霞)“前几天,我在市里一家商场与人拼单买了一件连衣裙,现在发现衣服有质量问题,想去退换却被商家拒绝。”近日,市民卢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反映自己遇到的窝心事。
据卢女士介绍,10月15日下班途中,她看到和平街一家商场在搞夏季服装甩卖活动,顾客购买一件打7折,购买两件打5折。卢女士看中了一件价值480元的连衣裙,想着自己单独购买只能打7折,见旁边一女顾客也打算买一件价值180元的衬衫,卢女士便与其商量一起拼单享受5折优惠。
“虽然互不认识,但拼单对双方都划算,何乐而不为呢?因为对方说可以报销,我便没要小票。没想到小票如此重要。”卢女士懊悔地说,她当时没多想,就一起下单付了钱。
回家后,卢女士意外发现连衣裙的衣袖处有缝补过的痕迹,于是第二天便拿着衣服去商场换货,却被营业员以“没有发票”为由拒绝。
“拼单买的衣服,只有一张发票,当时给了那个女顾客,大家谁都不认识谁,我到哪里去找发票?”卢女士生气地说。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市工商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发票是重要的维权证据,消费者为获得更大的优惠找陌生人“拼单”,而发票只有一张,这样,没有发票的一方要求退换货时,就会遭遇维权困难。因此,他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要向商家问清楚活动规则,争取让商家给每件商品单独开发票。如果不行,拼单双方可以互留联系方式,以便发现商品有问题时能协调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