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未就业毕业生通过见习增加实践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稳定就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当地发展需要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进一步拓展就业见习岗位,鼓励、扶持一批规模较大、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就业见习单位或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每年计划为2万名有见习需求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机会。
按照计划,原则上各地提供的就业岗位,应主要面向本地生源毕业生,有条件的省辖市也可面向非本地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提供就业见习。见习单位应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保证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
高校毕业生在同一单位见习的时间,一般为3~12个月。见习期间,高校毕业生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政府提供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700元,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见习单位提供的生活补贴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为见习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
见习期满未被见习单位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可继续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对有创业愿望的,要提供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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