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西岳)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和综合决策工作的重要基础。今年年初以来,市环境监测站围绕说清楚环境污染源状况、说清楚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说清楚环境潜在的风险“三个说得清”,认真开展各项监测工作,为政府部门、公众提供科学、公正、可靠的监测数据。
以污染物减排为重点,加强污染源监督监测,认真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市环境监测站对全市75家国控、省控重点监控企业进行全项目监督性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完成数据库上报和监测季报等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对全市124台水质在线仪、10多台废气在线监控设备每季度进行比对监测,对市区14台水质在线仪每月进行比对监测,并按月、季汇总上报;对全市25家重点监控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按要求编制《焦作市重金属排放企业监督性监测报告》,按时报送省环保厅监测处和省环境监测中心;每月2次按时完成我市重点污染企业燃煤煤质监测,并编制《重点燃煤企业煤质监测通报》。市环境监测站通过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时掌握污染源排放情况,全面履行技术监督职能,为环境管理、污染防控、环境执法、环境评价和考核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市环境监测站深化环境质量监测,对4个省控责任目标断面、26个市控地表水责任目标考核断面进行例行监测,及时上报监测数据和监测周报;对市区4个环境空气子站的空气污染因子及降水进行监测,每天向社会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对我市二、四、六、七等水厂地下饮用水进行监测,适时监控地下饮用水的变化趋势,为保障全市安全用水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对全市28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进行季度监测和评价;对水环境功能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等进行监测和数据上报。
市环境监测站通过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噪声等环境质量开展常规例行监测,全面客观反映我市环境质量状况,并密切关注其变化趋势,为我市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