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各地市楼市成交量攀升,少数城市频现公积金贷款难现象,出现资金饥渴现象的根源是归集资金不足而贷款需求旺盛。要走出这种局面,一方面应该继续深化归集政策打开资金归集新局面,另一方面应该继续限制使用条件形成良性使用资金新形势。
一、应进一步规范归集政策
(一)严格执行按月汇缴政策,改变按季、按年缴交现象。能否实现所有缴存单位按时、足额汇缴,对保证资金归集的连续、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继续提高和扩大缴存基数、比例,把更多非公经济组织职工、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纳入缴交范围。
二、可考虑增加等额本金还贷方式
等额本息这种还款方式,优点是能让借款人清楚地知道每个月的还款额度并及时还款,但资金回收在贷款初期不如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迅速。假设每年有3亿元贷款选择等额本金还款,可以加快回收524.25万元贷款本息。虽然这种还款方式的利息收益低于等额本息(差额30936元),但离开单笔贷款收益,从中心总体资金收益角度来看,在目前贷存比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只要能保证回收资金再次用于放贷,资金总利息收益是没有受损的,而且还能提供更多的资金用于满足其他贷款需求,保障职工的住房需要。
显然,这种还款方式不太适合中低收入者及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人,但比较适合工作稳定,有一定积蓄、还款能力强的家庭。在存贷比过高的实际情况下,对于这部分家庭,应引导他们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既能满足这部分家庭的购房需要,又能保证资金的合理利用。
三、应适度紧缩使用政策
(一)限制二次贷款,限制拥有多套住宅家庭贷款,限制大户型商品房贷款等。适度向低缴存人、中低收入者、刚性需求者倾斜,以期实现“以贷促缴”,激发低收入群体缴存公积金的积极性,保障他们的住房消费需求。
(二)适度紧缩提取政策。目前,对于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家庭的本地现房及期房提取尚无禁止性条款。在目前的形势下,应该出台相关限制性条款,对于这类家庭的提取申请予以禁止,以留足资金保障其他购房者的合理贷款权益,以实现“以提促缴”的愿景。
总之,开源是根本,节流是保障。要解决资金短缺局面,只有在归集和使用上双管齐下方能化解。
(摘自《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