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牛先生
问题陈述:2009年6月大学一毕业,我就参加了工作并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但至今一直没有缴养老保险统筹金。今年8月,我考入温县一家事业单位。现在,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我补缴之前4年的养老保险,如果不补缴,我以前的工龄将不再保留。请问,温县人社局这么做有什么依据吗?
行动记者:杜 玲
行动结果:针对牛先生提出的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温县人社局。据了解,根据《温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该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全员统筹,非在编人员需要参加养老保险的,必须在办理入编手续后按正常调资定级工资基数缴纳,缴纳时间从本人参加工作之日算起。由于牛先生参加工作的时间是2009年6月,所以其缴纳养老保险应从2009年6月补缴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