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2月1日起至明年3月1日,我市所有在用车用气瓶将停止检验。
据介绍,根据《气瓶水压试验方法》有关规定,试验用水及环境温度温差低于5℃时,已经不适合作气瓶超压试验。结合我市实际气象环境,从检验气瓶的安全出发,市质监局锅检所决定2013年12月1日到2014年3月1日期间,对辖区内所有在用车用气瓶停止检验。12月1日以后,市质监局锅检所将对车用气瓶检测线进行全面升级、维护。2014年度车用气瓶检验工作初定于3月3日开始。
各位司机朋友可查看气瓶使用登记证,如果检验日期2014年3月1日前到期,请在今年12月1日前到市质监局锅检所气瓶检验站进行检测。
高小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