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并强调选拔培养干部要加强宗旨意识教育,干部要在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砥砺品质、提高本领。培养选拔更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各级组织部门重点是要把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教育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始终。
(一)要把加强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教育作为干部教育的鲜明主题。群众观点是我们党的基本政治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把群众路线教育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念,真正使每个党员干部都能牢记党的群众观念,掌握群众工作方法,自觉贯彻群众路线,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成群众路线的模范实践者。一是要纳入党委工作部署。各级党组织在安排部署工作时,要把群众路线教育作为党委工作的重要任务,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党组织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各级党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情况,重点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联系、服务群众情况,推动群众路线教育长期坚持。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平常考核、督促指导,及时指出问题、总结经验,确保群众路线教育落实到每个党员干部和具体工作中去。二是要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部门要将群众路线教育工作纳入干部培训的长期规划,作为领导干部、青年干部、后备干部、人才以及各类主题培训班的必修内容。在开展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常规培训的基础上,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到群众路线红色教育基地和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着力增强党员干部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三是要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各级组织部门要将群众路线教育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出具体化的考核内容,把领导班子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情况和领导干部践行群众路线情况,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考准、考细、考实,并与干部提拔使用挂起钩来,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主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要把群众信得过的先进典型作为选人用人的标杆导向。先进典型是标杆,是旗帜。在干部中选树一批服务群众好、群众信得过的党员干部先进典型,就可将好干部标准具体化,就能对广大党员干部起到示范、激励和带动作用。一是以先进典型为标杆选用干部。要把群众观念强、服务意识强的典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尺,把那些埋头苦干、实绩突出,对群众感情真挚、深得群众拥护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切实树立起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选人用人导向。二是以先进典型为标杆管好干部。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贯穿于干部管理的全过程。要严字当头,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全面提高干部队伍建设的水平。三是以先进典型为标杆激励干部。精选一批坚持群众路线的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典型效应,用典型感染人、教育人、影响人、鼓舞人,进一步激活干部潜力,引导广大干部见贤思齐,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做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要把好的作风作为检验干部群众观念的重要标准。干部宗旨观念牢不牢,群众观念强不强,直接体现了干部作风的好坏。因此,要把干部的作风表现作为检验干部群众观念的重要评价标准。一看思想上是否尊重群众。在制定政策和重大决策前,看是否事先征求群众意见,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二看作风上是否深入群众。我们所要解决的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包括当前要集中解决的“四风”问题,究其根源都是背离了党的性质、宗旨。切实改进作风,为群众搞好服务,是各级干部的天职。干部作风好不好,主要看干部是否在感情上贴近群众,作风上深入群众,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真正为民办实事、解难事,打造群众满意工程。三看行动上是否为了群众。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干部作风建设的宗旨所在。看干部是否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根本指标,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四)要把制度建设作为坚持群众路线的治本之策。建立服务群众的一系列制度,是保障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深入持久开展的重要保证。一是建立联系群众机制。建立各级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定期深入乡镇、村(社区)、农户、困难群众家中,开展调研、走访慰问等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一包到底,全程负责,确保解决。二是建立服务群众机制。建立长效服务群众机制和结对帮扶机制,广泛开展为民办实事、解难事活动,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在帮扶的过程中让干部长期受教育,让群众长期得实惠,让基层党组织长期富有活力。三是建立群众评价机制。建立群众参与干部考核的评价机制、领导干部服务群众的考核机制,让群众评判,让群众说话,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真正为民谋利。
(作者系沁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