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保障财政专项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今年年初以来,博爱县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开展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
成立检查组,健全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该县及时出台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方案,成立了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办公室,从纠风、财政、审计、扶贫等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专门负责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监督检查。
明确责任,完善机制。该县明确了各单位职责,财政部门负责提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数据和账目;扶贫办负责提供扶贫开发项目清单;审计部门负责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检查;纠风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案件联合查办等工作。同时,该县建立了工作台账和联席会议等机制,即对2011年和2012年度扶贫项目按项目类型、检查个数、资金总额、发现违规问题等项目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监督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严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在检查过程中,该县采取自查与重点抽查、明查与暗访、查账簿与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检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挤占、贪污、借机套取、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在自查自纠阶段发现问题如实上报并积极整改到位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在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由检查组、上级督查或群众举报查实的违法违纪问题,除收缴违法违纪所得外,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对弄虚作假、对抗检查、销毁证据的,依法依纪从重处理。截至目前,该县共检查项目30余个,审核资金800万元。 (秦兴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