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税,降低办税成本,提高纳税服务效率和水平,市国税局决定自2013年11月18日起在市区范围内对部分涉税业务实行“同城通办”。日前,市国税局副局长李寒冬就“同城通办”涉税业务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什么是“同城通办”?
答:“同城通办”是指纳税人在办理有关涉税事项时,不受主管税务机关的区域限制,可就近到任何一个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
问:实现“同城通办”的意义?
答:“同城通办”是一种全新的办税模式,推行“同城通办”旨在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提供方便、快捷、畅通的服务。实现“同城通办”后,纳税人不再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区域限制,可就近选择到一个国税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务,提高了办税效率,降低了纳税成本。
问:“同城通办”适用于哪些纳税人?
答: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和焦作新区范围内国税部门管辖的纳税人。
问:“同城通办”后,办税服务厅的服务时间是否调整?
答:“同城通办”后,市区各办税服务大厅在正常工作日的服务时间保持不变。
问:“同城通办”的业务范围包括哪些?
答:目前,我市暂对设立税务登记、发票领购、采用财税库银方式申报缴纳税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抄报税和认证、纳税咨询和涉税资料领取等六项业务实现“同城通办”。
问:设立税务登记业务受理范围有哪些?
答:市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可以选择到市区任一办税服务大厅进行设立税务登记。
问:哪种情形不适用“同城通办”方式办理设立登记?
答:纳税人逾期办理税务登记、重新税务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变更登记暂不纳入“同城通办”,仍需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问:申报缴纳税款业务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答: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采用财税库银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
问:推行“同城通办”后,纳税人如何办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答:推行“同城通办”后,在法定申报期限内,纳税人可选择网上进行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也可以选择到任一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申报。但是如果有应征税款,且税款不能通过财税库银扣款方式缴纳的,则税款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缴纳。
问:没有签订财税库银三方协议的纳税人,是否可以通过“同城通办”缴纳税款?
答:受税款资金划转方式限制,如果纳税人没有签订财税库银三方协议,而是通过现金、银行卡、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税款的,目前暂不能实现“同城通办”,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缴纳税款。
问:如何签订财税库银三方协议?
答: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存款账户,将账户账号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后,可与主管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订财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三方协议后,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缴纳税款,也可以到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缴纳税款。
问:办理纳税申报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已报送电子申报资料的不再报送纸质申报资料。
问:申报信息异常时如何办理?
答:出现纳税人填报的申报表数据与国税局征管系统数据不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需到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后,再向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问:一般纳税人“一窗式”比对不符时如何办理?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出现“一窗式”比对不符时,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款缴纳、税控IC卡解锁等事项。
问:通过财税库银扣款,账户余额不足时怎么办?
答:纳税人通过财税库银扣款方式缴纳税款时,如账户余额不足,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缴纳税款,也可存足金额后通过网上扣款或者到市区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扣款。
问:在征期内发现申报错误如何更正?
答:纳税人发现当月申报有误,在征期内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也可以到原受理申报的办税服务厅申请更正。
问:发现申报缴纳错误,多缴税款如何申请退税?
答: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应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问:纳税人需换开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如何办理?
答:推行“同城通办”以后,纳税人换开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不受主管税务机关限制,可自行选择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办理。
问:哪种业务不适用“同城通办”申报缴纳税款?
答:逾期申报、补充申报、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申报、注销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和汇算清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出口退(免)税申报、逾期缴税、稽查查补税款、自查补税、欠税缴纳、定期定额户超定额补税、缴纳车辆购置税等业务暂不实行“同城通办”。
问:发票领购业务受理范围有哪些?
答:普通发票的票种核定、普通发票《发票领购簿》的发放、发票发售、发票验旧。
问:纳税人申请发票领购资格时应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答:纳税人申请发票领购资格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其身份的证件);(3)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4)税务登记证(副本)。
问:纳税人如何申请领购发票?
答: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使用发票的,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可向市区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申请领购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初次领购时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问: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时应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答: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发票领购簿》;(2)税务登记证(副本);(3)购票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4)上次已领用并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还应提供防伪税控IC卡,领购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提供报税盘。
问:申请购票量超过已核定数量或增加变更票种时,应在哪里办理手续?
答:纳税人申请的购票量超过已核定的数量时,或者增加、变更票种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申请。
问:发票种类领购错误,如何办理退票?
答:纳税人如果发现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存在错售或其他问题,需要进行退票处理的,按照“谁售票、谁退票”的原则,到原发票发售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退票。
问:哪种情形不适用“同城通办”发票领购?
答:纳税人领购发票存在以下情形时,暂不实现“同城通办”,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到市区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领购发票。
(1)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的发售;(2)税务人员对发票进行验旧时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发票有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等违章行为的;(3)发票验旧金额与纳税申报不符的;(4)纳税人有欠税、未申报、稽查在案、未处理违法违章行为等情形的;(5)税务人员在操作征管系统过程中发现有停供发票等不符合发票发售条件信息的;(6)申请领购发票超过已核定的发票用量,或增加、变更票种时;(7)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量购买发票。
问:抄报税和认证业务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办理防伪税控系统抄报税业务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业务,暂不实现“同城通办”。
问:金税卡的发行是否能实现“同城通办”?
答: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初始发行、金税卡变更发行(如调整最大开票限额、购票限量等)以及税控IC卡更换、维护授权、丢失防伪税控专用设备、注销等暂不实现“同城通办”,仍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问:推行“同城通办”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进行报税?
答:在法定的期限(节假日顺延)内,一般纳税人自行持税控IC卡(或报税软盘)、其他抵扣凭证信息采集软盘,可以到任何一个办税大厅抄税申报。
问:一般纳税人无法正常抄报税怎么办?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正常抄报税不成功时,应携带发票记账联和《发票领购簿》等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问:一般纳税人申报票表稽核不符或清税控IC卡不成功怎么办?
答:纳税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问:实现“同城通办”后,如何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业务?
答:在法定工作日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持合法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任一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认证,领取《认证结果通知书》。
问:如果需要补打《认证结果通知书》怎么办?
答:纳税人需补打《认证结果通知书》的,可到任一办税服务厅申请补打。
问:哪些抄报税和认证业务不能实现“同城通办”?
答:以下抄报税和认证业务暂不能实现“同城通办”:
(1)逾期报税;(2)金税卡损坏更换后IC卡首次报税;(3)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认证;(4)存根联补录报税;(5)注销防伪税控设备报税;(6)因购货方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开具销项发票已报税申报的证明;(7)丢失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凭发票复印件认证;(8)抵扣联认证结果为“无”的纳税人档案。
问:纳税人是否可以在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咨询涉税事宜?
答:纳税人对涉税方面有疑问时,可到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进行咨询。
问:纳税人是否可以到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领取涉税资料?
答:可以,实行“同城通办”后,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需要税务文书、资料时,可到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领取。
问:在什么地方可办理“同城通办”业务?
答:从2013年11月18日起,焦作市区内的解放、山阳、中站、马村、新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可受理“同城通办”业务。各办税服务厅地址如下:
焦作市解放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焦作市解放区民主中路43号,电话:2612366。
焦作市山阳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焦作市山阳路与丰收路交叉口西北角,电话:3922366。
焦作市中站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焦作市中站区跃进路19号,电话:2942366。
焦作市马村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焦作市马村区文昌路1069号,电话:3112366。
焦作新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焦作市山阳路与丰收路交叉口西北角,电话:390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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