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丽)为了确保石油天然气储运企业安全生产,日前,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石油天然气储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在12月份对全市石油天然气储运企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强化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涵盖全市各输油、输气管道企业,包括储配站、分输站、加气母站等站场,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管道占压和周边安全情况;对以往查出隐患的整改情况,企业是否将存在的占压问题报告给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协调解决到位。
通知要求各有关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吸取近年来一系列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对因企业自身不能整改的占压等隐患,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对构成重大隐患的,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的通知》( 豫政﹝2012﹞54号)要求上报,并进行整改。同时,要按照检查内容,作好检查记录,建立检查档案,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