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新和 通讯员王书分)连日来,解放区总工会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和基层工会干部,认真学习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所有工会干部认真分析《条例》内容,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为推进全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创造条件。
新颁发的《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为学好用好《条例》,该区总工会积极行动,将学习《条例》与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工会组织开展学习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通知》,要求全体工会干部和企业职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掀起学习高潮。在具体工作中,该区总工会认真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一是办好一期学习园地。各基层工会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展板等载体,办好学习园地,宣传贯彻《条例》精神,维护职工利益。二是开展一次专题讨论。各基层工会要组织干部职工联系实际展开研讨,学全、学透、学实,学以致用、学见成效。三是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全区工会干部职工在学深学透《条例》的同时撰写心得体会,厘清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四是抓好一次调查研究。各基层工会要通过与企业和职工的“零距离”接触,深入了解和掌握职工生活、就业、权益维护及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问题,切实解决职工群众的困难。目前,该区工会系统共举办学习园地21期、开展专题讨论72次,开展企业调研1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