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廉租住房保障有关政策的规定,现将我市2013年度市区拟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名单在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网站(www.jzfdc.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监督。反映情况电话: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房改综合科:2927108 、8795233。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