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企业年检截止日期已过,还有部分企业未按《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申报年检(包括已通过网上预审,但未提交书式年检材料的企业)。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于2013年7月9日在《焦作日报》发布公告责令未申报年检企业在限期内补办年检手续,至今仍有部分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申报年检的企业在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我局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登录焦作市工商局网站或到马村工商分局查询。
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马村分局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