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齐中熙)记者29日从中国铁路总公司获悉,为深入落实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铁路总公司于2013年12月中旬至2014年1月上旬开展为期20天的集中宣传贯彻活动。
《条例》在2005年《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基础上,结合铁路改革与发展新的实践进行了全面修订,对铁路建设质量安全、铁路专用设备质量安全、铁路线路安全、铁路运营安全以及社会公众对保护铁路安全的义务等作了全面规定,确立了铁路“大安全”的理念。
与《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相比,《条例》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调整了铁路安全管理体制。二是按照政企分开和精简行政审批的要求减少了行政许可事项。三是增加了保障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的规定。四是充实了保障高速铁路安全的规定。五是完善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规定。此外,《条例》还对违反《条例》行为的法律责任作了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