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董建国、卢晓燕)为进一步规范环境监察执法行为,落实环境监察执法责任,按照省环保厅工作部署,近日,市环保局认真组织市县两级环境监察人员,深入学习贯彻《河南省环境监察执法规范(试行)》。
一是全面安排部署。印发通知,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动员,明确《执法规范》实施的意义、目的和要求。二是加强日常学习。把学习《执法规范》作为环境监察人员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每月制订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环境监察人员结合各自分工,突出学习重点,对污染源环境监察、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农村与生态环境监察、区域流域污染源环境监察、环境违法案件调查、环境监察及排污收费稽查和监察档案建设等规范和程序进行全面学习。三是纳入全员考试。将《执法规范》的相关内容及程序纳入全市环境监察执法知识考试竞赛活动中,以此调动全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学习《执法规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组织参加培训。组织市县两级环境监察机构相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河南省环境监察执法规范》培训班,待培训结束后,还将对市县两级环境监察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全面传达贯彻省级培训会议精神,提高实际操作运用能力。五是深入推进实施。《执法规范》涵盖了十大项14种具体环境监察事项,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在各项现场监察方面,对《执法规范》中污染源环境监察、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农村与生态环境监察、区域流域环境监察、环境违法案件调查、环境行政执法后督查等各项工作规范逐步进行推广应用。在排污收费方面,专门组织召开全市环境监察大队长及排污申报工作人员会议,详细讲解应用《执法规范》中排污申报审核方面的程序规范、实施规范、审核规范等三个规范,确保全市2014年排污申报工作进一步规范。
该局通过深入贯彻实施《执法规范》,细化执法过程,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实现执法留痕,进一步建立环境监察执法长效机制,有效防范环境执法廉政风险,全面提升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