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苑双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300多万元发放到200多名农民工手中
为一工程队讨薪11.4万元
勇于探索创新 推进司法改革
农民工讨薪案件一天办结
学习贯彻“十个不准”规定
为朋友挪用公款
不料想领刑三年
多次撬车窗盗窃
获刑还被处罚金
做到“五严格五确保”
实现法院工作“五连冠”
深入开展“四风”治理专项活动
法官艺苑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武陟县法院
为一工程队讨薪11.4万元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焦作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本报讯(通讯员张丽萍、王莉莉)2013年12月18日,农民工工程队包工头张某双手捧着11.4万元执行款,激动地对武陟县法院的执行人员说:“谢谢,谢谢咱们法院,40多个工人的工资终于有着落了!”

  2012年5月,被告冯某、王某将其承包甲公司的工程转包给原告张某。双方口头约定,由原告张某组织工人施工,承建甲公司办公楼及两个厂房基础建设及围墙等工程,二被告支付报酬。原告张某遂组织了40多人的工程队进行施工。所有工程结束后,二被告迟迟不支付施工款,使得原告无法给农民工发工资。无奈,原告张某将其诉至武陟县法院。该院审理后于2013年6月27日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冯某、王某分别给付原告张某工程款5.5万元。二被告拒不执行判决,2013年10月8日,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人员多次登门做二被告的思想工作,最后二被告同意一次性给付拖欠的工程款,本息共计11.4万元。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05017631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