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璐 通讯员张海晖)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近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发布《焦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冬季和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力保障我市冬季和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围绕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全面彻底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逐一销号。
《通知》要求,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冬季交通安全大检查,切实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烟花爆竹、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格大型集会、焰火集中燃放等群众活动的审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行为,加强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强化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要加强对放假停产检修企业的安全监管,企业复产前要制订并严格执行复产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经企业总工程师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恢复生产。
《通知》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提早安排节日值班,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进行应急处置,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如实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