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2日电(记者王思北)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日就《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7日。
征求意见稿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意见稿指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并明确医疗救助可以采取缴费补贴、医疗费用补助两种方式实施。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以信函和电子邮件shjz @chinalaw.gov.cn等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