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丰舒潍 通讯员郎昆)截至2013年12月3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受理公积金按月冲还贷申请4933人,其中2013年新增“冲还贷”2248人。
该中心于2011年7月推出公积金按月冲还贷政策,凡是公积金贷款户正常缴存公积金,同时符合按月冲还贷政策的有关规定,即可到该中心办理按月冲还贷申请。“冲还贷”业务的开展切实减轻了职工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压力,增加借款职工个人可支配资金,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优势,受到了全市广大缴存职工的好评。据统计,2011年至2013年12月底,该中心累计“冲还贷”共冲抵本金5685.1万元,冲还利息3304万元,本息合计8989.1万元。其中2013年度“冲还贷”共冲抵本金3495.6万元,冲还利息1977.5万元,本息合计547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