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派记者 董柏生
张 蕊
城镇化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新型城镇化是转型发展的突破口和助推器,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综合带动作用,如何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成了参加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代表和参加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的委员热议的话题。
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首要的一条原则就是“以人为本”,范钦臣代表说,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不仅要增加城市人口、扩张城市规模,而且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公用设施建设,完善各种保障机制,让转移的群众进得来、落得住、有事干,真正享受城市化带来的幸福感。
张文深代表、王明德代表说,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要按照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产城互动、科学有序的原则,积极稳妥实施。各地要根据各自发展条件,不搞“一刀切”,避免因为条件不成熟,出现大拆大建现象,对已经开工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要规范管理,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失。
推进新型城镇化,科学编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尤为重要。廉常萍委员、丁云霄委员说,各级政府在工作中,一定要按照产业、新农村、土地、公共服务和生态规划“五规合一”的要求,推进农村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以产业发展规划为基础,科学确定村庄布局和规模,在科学规划的指导下,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分步实施,做到低成本、高效益。
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增强县级城市集聚产业和人口的能力,有重点地发展中心镇,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闫小杏代表、李英杰代表说,推进新型城镇化,必须符合当地实际,应该把中心城区作为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龙头”和“引擎”,提升中心城区的承载力和带动力,使中心城区成为吸纳农民转移的主平台,而不是农民就地城镇化,不是就地拆平房盖高楼。
近年来,我市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2013年城镇化率预计达到52.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产业就业支撑能力不足、人口城镇化水平低于土地城镇化水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等问题依然存在。闫小杏代表、薛金永委员说,农民向城镇转移过程中,户籍制度、社保制度、土地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亟待破题。因此,我们必须在这些方面先行先试,加大改革的力度。今年,武陟将先行一步,进一步完善户籍迁移政策,逐步放开户籍限制,制定农民进城入户的具体实施办法,真正使自愿落户的农民顺利落户。省市县人社、卫生、民政、教育、房管等部门要围绕如何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特别是如何将在城镇具有稳定住所的进城务工农民纳入城镇的养老、医疗、就学、住房体系,进行积极探索,拿出好的办法。同时,要保障好进城农民的土地权益,使进城农民在承包土地、宅基地、集体经济收益权方面仍然享有进城前的各项权益,打消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增强农民向城镇转移的动力。
新型城镇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方方面面,不可能一蹴而就。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以产业链接、服务共享、生态共建为重点,促进郑州与开封、新乡、焦作、许昌、漯河融合发展”的思路。前不久,市委十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焦作市委关于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意见》也提出“优化城市空间分布,加强与中原城市群、晋东南合作对接,强力推进‘14820’城市转型工程,突出核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着力增强城市组团集聚产业和人口的能力,加快发展特色功能区和中心镇,推动各类城镇协调发展”的目标。我们相信,只要发挥好焦作的优势,按照市委既定的大力实施“14820”城市转型工程的目标积极探索,从眼前做起,从当下做起,从加快发展服务业、促进就业、鼓励农民进城落户、保障居民合法权益等具体工作做起,统筹协调,抓好落实,就一定能探索出一条更具焦作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