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必须是依法在焦作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1年以上。
申报单位应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同行业前列,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同时获得市、县(市、区)有关主管部门推荐,近3年内,未发生违反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的行为,没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不良记录。
程相敏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