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卢晓燕、胡志杰)近期,按照市环委会关于禁止焚烧垃圾和枯枝树叶的统一部署,市环保局精心组织、强力实施;各县市区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强力推进全市垃圾和枯枝树叶禁烧工作。目前,从市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巡查情况看,全市垃圾和枯枝树叶禁烧工作总体进展情况较好,垃圾和枯枝树叶焚烧现象得到了迅速遏制。特别是解放区在垃圾和枯枝树叶禁烧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禁烧工作成效更为突出。
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解放区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环委会文件,明确各部门工作分工,并成立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及时印发《政务督查》,通报辖区垃圾和枯枝树叶禁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禁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形成了政府统一组织,环保部门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垃圾和枯枝树叶禁烧工作新局面。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禁烧氛围。在解放区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各街道办事处采取宣传栏、宣传单、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焚烧垃圾和枯枝树叶的危害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以及违法焚烧垃圾和枯枝树叶的法律责任,全面提高辖区单位及群众的思想认识,营造垃圾和枯枝树叶禁烧工作的浓厚氛围。
强化督导检查,严查焚烧行为。结合解放辖区工作实际,区政府办公室要求区环保部门成立督导组,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及时消除焚烧隐患,严肃查处焚烧垃圾和枯枝树叶行为。截至目前,解放区共查处焚烧垃圾、杂草59处,其中发现明火12处。
加大处罚力度,严格奖惩措施。为切实做好辖区垃圾和枯枝树叶禁烧工作,解放区借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经验,由区环保部门成立禁烧办公室,对辖区禁烧工作加强巡查,发现焚烧情况,统计上报区秸秆禁烧指挥部,并参照秸秆禁烧每堆50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