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原文钊
本报通讯员 王秋生 李子文
在孟州市大定街道东关村,一提起赵荣玲,几乎所有人都会敬佩地竖起大拇指。他的过人之处在哪里?村里人又敬佩他什么?日前,记者在对赵荣玲的采访中找到了答案:他付出不求回报,义务调解无怨无悔;他退而不休,始终坚守着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责任。
“大家坐吧,我把上个月调解的案例整理一下,马上就好了。”记者走进该村民事调解中心,正巧碰见赵荣玲在这里值班接访。他一边忙碌着,一边笑着对记者说:“民事调解工作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难,只要有爱心、诚心和耐心,再棘手的问题也能被化解。”
赵荣玲走上民事调解的路,还要从1986年说起。那一年,从国企内退的赵荣玲回到老家东关村,当时村里只有一个负责民事调解的干部,除了民事调解外,还负责村里的其他工作,民事调解工作开展得不太好。当时的村干部找到了为人正直的赵荣玲,想请他协助村里的民调干部开展民调工作。没想到,赵荣玲不仅一口答应村干部的请求,而且表示不要任何报酬,义务为村里和乡亲们服务。就这样,赵荣玲义无反顾地走上义务民事调解之路,一干就是28年。
去年6月,村里计划建设一个便民服务中心,将原来陈旧的老年活动中心、民事调解中心等集中在一处。赵荣玲得知情况后,不仅主动垫付了2万元建设资金,还积极将村里的老年协会会员、退休老党员、老干部等发动起来,壮大了村里的民调队伍。
28年来,赵荣玲一共调解了多少民事纠纷,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他义务为村民调解纠纷,难免得罪一些人,家人和亲戚朋友常劝他别干这出力不讨好的活,但赵荣玲总是反驳他们说:“我有退休工资,干调解不是为了报酬,只是觉得,作为一名老党员退休后应该为村里做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