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企事业单位,驻焦各单位:
近日我市普降大雪,给道路通行带来不便。为做好城区清雪工作,实现雪后道路安全畅通,确保市民出行安全,根据《焦作市城区清雪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9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一)各城区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组织本辖区范围内的主次道路、背街小巷、居民区的清雪工作;
(二)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组织本辖区范围内各居民区的清雪工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清除各自庭院内的积雪;
(三)沿街各单位、门店围墙至道路中心线范围内的积雪由各沿街单位、门店负责清除;
(四)广场、停车场、公交车站台、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的积雪由管理单位负责清除;
(五)各类集、农贸市场积雪由市场管理单位负责组织清除;
(六)建筑拆迁工地相邻街路积雪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清除;
(七)供热、供水、排水管网等跑、冒、滴、漏形成的冰面由管理单位负责清除;
(八)万方桥等重点部位积雪由环卫专业单位负责清除;
(九)无责任单位的街、路区域的积雪由市清雪指挥部安排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驻焦中直、省直单位和部队义务清除,按单位在册职工或从业人数人均20~30平方米的标准划分。
二、工作要求
按照“以雪为令、随下随清、雪中路通、雪停路畅”的工作要求,坚持以雪为令,不分节假日,雪停即扫。夜间雪停,次日立即组织清除;白天降雪,雪停立即组织清除。小雪在半日内,中雪在一日内,大雪在两日内清除完毕。清扫后的残雪严禁堆放在绿化带内,应及时组织外运,主次干道应达到无漏段、无积冰、无残雪,路见本色。
清雪工作关系城市运行和群众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清雪效果。市清雪指挥部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完成各自的清雪任务,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市清雪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2607105。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