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永红、刘海林)武陟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查处职务犯罪工作放在第一位,把主要精力向查处职务犯罪倾斜,严厉打击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2013年,该院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4件19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1件14人。上述案件的办理,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工作中,该院将查案矛头直指危害民生、食品安全领域的犯罪,并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如对该县龙源办事处黄树村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毛某涉嫌挪用公款11.9万元一案的查处,推进了农村基层法制化建设;对县工商局原工作人员李某等二人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工作人员宋某涉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了食品安全领域的犯罪行为,规范了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对市财政局原工作人员李某滥用职权、大肆受贿40万元,涉案金额500余万元一案的查处,有力打击了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犯罪行为,确保了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准确落实,加强了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该院查办的冀某滥用职权、挪用公款案件,冀某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此案被省人民检察院选入《反渎职侵权典型案例》一书。
按照规范化管理的工作要求,该院投资60余万元对办案工作区进行改造,并顺利通过省检察院的验收,为文明规范、安全办案提供了硬件保障;严格执行询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并坚持审录分离和随案移送审查;不断加强对办案各个环节的督导和巡查,坚决杜绝不文明办案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该院积极实施大预防战略,除了对重大工程建设实施全程监督,开展行贿档案查询、预防调查,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对公职人员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外,还经常派人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上法制课,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2013年11月份召开的武陟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该院呈报的《关于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报告》,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