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璐 实习生程惠敏 通讯员荆好新)记者近日从市安全监管局获悉,我市在2013年度全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中荣获第二名,被省政府安委会评为安全生产优秀市。
2013年12月20日至30日,省政府安委会组织9个考评组,对全省28个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各考评组按照全面检查、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县(市)、乡、村(社区)、企业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进行实地调查,最后结合分包联系、重点督导督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28个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的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评定。经重重考核,我市在18个省辖市中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
下一步,我市将紧紧围绕“两下降一避免”(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避免特别重大事故)工作目标,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促提升并重,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化高危行业和高危部位整顿治理,消除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进综合治理和源头治本,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