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刘先生
问题陈述:我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2010年8月,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13年7月办理了房产证。现在,我还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行动记者:许明霞
行动结果:针对刘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该中心工作人员答复,根据相关政策,我市对职工已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明确的申贷时限规定,即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首付款收据的签订日期为准,超过2年的不再受理贷款。刘先生可查看一下相关合同和收据,如果距今已超过2年,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