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孙建平)市政府公布第十一批保留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以来,市环保局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压缩审批时限,根据每一项行政审批特点制定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标准,推行审批服务公开承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按照市政府关于第十一批保留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要求,市环保局保留行政审批项目5项,分别是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及环保“三同时”验收审批,排污费的减、免、缓审批,拆除、闲置、关闭及改变污染防治设施审批,向大气(水体)排放污染物许可,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2项,分别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调整为行政服务的项目1项,即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市环保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先后3次修订作业指导书,精简环评审批前置条件,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建设美丽焦作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