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提出到2020年,要建立一支以中职(中专)及以上学历、执业(助理)医师为主体的合格乡村医生队伍。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市将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教育培养工作,筑牢农村医疗服务网底,满足农村居民健康需求。
乡村医生是农村基层卫生保健体系的核心构成要素,也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的网底支撑。为加快乡村医生队伍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提出,到2015年,各省(区、市)乡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总体上实现全覆盖,获取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率达到80%(西部、边远地区达到70%),乡村医生普遍接受与岗位需求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培训,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乡村医生力争60%具有中职(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高职(专科)及以上学历者明显增加;执业(助理)医师所占比重显著提高。
到2020年,各省(区、市)乡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总体上继续保持全覆盖,获取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率达到90%。乡村医生继续普遍接受针对性的有效培训,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大多数乡村医生具有中职(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高职(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占相当比例;乡村医生力争总体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基本实现乡村医生队伍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根据这一目标,《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内,要以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强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培训。建立并严格执行乡村医生定期在岗免费培训制度。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乡村医生原则上应当每3-5年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脱产进修1次,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继续实施在岗乡村医生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
近年来,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市大力加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积极推进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工作,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截至目前,我市共有注册乡村医生5670人,建设一体化村卫生室2200余个,为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了解,下一步,根据《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要求,我市将一步强化对乡村医生的素质能力培养培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健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