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小豹)3月3日晚上,市公安交警部门对机动车滥用远光灯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共查处252起违法行为。
当日20时20分,在解放路与山阳路十字口,山阳交管巡防大队的民警在这里设卡检查,重点对滥用远光灯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记者在现场看到,4个交警和6个协警分别对山阳路从北而来、解放路从西而来的车辆进行了检查。只要发现有车辆打着远光灯从远处驶来,交警都会提前用执法记录仪拍摄取证,当车辆行驶到十字路口时再对该车进行处理。
市公安交警支队勤务科科长娄润芳说,在市区滥用远光灯很危险,容易使对面车辆驾驶员瞬间致盲,无法判断前方路况,由此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也不少。因此,驾驶员不要滥用远光灯。